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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五章 引起轰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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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后,李小坏马上着手工作,先是写对联,对联共有两副,一副贴在戏楼,一副贴在土地公的门口,这事情以前都是福伯做的。李小坏想让福伯帮忙完成,但福伯坚决不同意,执意要李小坏自己完成。似乎是想试探李小坏的底细。

沉思了一会,李小坏决定写两幅跟以前大不相同的对联,以前的对联大多是文绉绉的,虽然字斟句酌,对仗工整,寓意深刻,但是对于大多数只有小学文化甚至没什么文化的乡下人来说,只不过是摆设而已,没几个人读得懂个中的意思。这次他想别出心裁,来一对通俗易懂却又恰如其分的。

李小坏托腮在小办公室里想了起来,想到土地公,几百年来,祖祖辈辈给他演做的社戏也不少了,什么海瑞罢官、包龙图审案、刘秀斩国舅、孔雀东南飞等历朝旧事,李小坏灵感顿来,便有了土地公庙前的一副。上联:看遍前朝逸事,下联:听尽百姓呼声。横批:百看不厌。这对联也算对仗工整,读来也颇上口,最主要是通俗易懂。有点不足就是横批的看字和上联的重复了,但李小坏又找不到其他字来代替。

小李,不愧是才子啊,出口成章啊。福伯看着李小坏信手拈来的对联,甚是佩服,果真是通俗易懂,却又恰如其分啊。

哪里呢,跟福伯的能工巧匠比起来差远了。说实话,李小坏也不敢说着对联好不好,只求直白显浅,容易接受,又与众不同罢了。

小李,别谦虚了,你这样写,肯定更能附和群众的喜好,他们更加喜欢,快写戏楼的吧。福伯倒是比较真诚的说。

好。李小坏开始思索戏楼的对联。

一会也应口而出,上联:文戏武戏舞台之上不过游戏,下联:男人女人夜晚以后尽是忙人。横批:浮生偷闲。

绝,真他妈的绝。听到李小坏应口而出的又一副对联,福伯拍案叫绝,前几代秀才都写不出这样的好对啊。戏如人生人生如戏,不过如此。文戏武戏,演来演去也就是瞎忙一通,而男人女人忙来忙去,也不过是一场游戏。上下联互相隐喻,真叫绝啊。小李,你这对联一贴出,保证十乡八里都轰动了,不愧是少见的才子啊,福伯自愧不如。

福伯,没那么绝吧?你不觉得也太过粗俗了?你可别这么说我,福伯才是罕见的天才。李小坏倒是不好意思了,他还怕这样贴出去被取笑呢。

俗啥,这样通俗易懂的对联才是真正符合我们乡下人的口味,才是真正的乡下的民间的文化,没事,就是这样了。多好的对联啊。福伯依旧是一副赞不绝口的样子,似乎还有点英雄所见略同惺惺相惜之意,毕竟他之前也是个人人赞叹的天才,我给你磨墨。

可不敢烦劳福伯啊,我自己来吧。李小坏说完赶紧自己拿笔、倒墨水、铺纸,一切准备就绪,提笔挥毫,一气呵成就写完了那两副相当通俗却又直白明了朗朗上口的对联。

很好很好,不愧是得过市里奖励的,这笔法,真是气吞山河,入木三分啊。小李要是在古代,说不定又是一个琴棋书画样样精通的文人骚客,只可惜生不逢时啊。福伯看着飘着墨香的对联一个劲的赞叹,而后又感叹,接下来我来做吧,我找几个人去贴了对联,你去县城接剧团吧。

嗯,要是福伯你觉得对联不怎好,你自己就把它修改了吧,我这也是第一次写这样通俗的对联,还真吃不准呢。

那可不行,就这么贴了,保证轰动邻里。福伯摇摇头说道。

好的,那多谢福伯了。以前都是你去接戏班的吧?李小坏问。

嗯,当然是头人去处理这些事情。如果请的是草台班子(比较业余的)一般是不用去接的,他们对乡下也比较熟,专业班以及粤剧班的话一般要去接一接的,一来人家不熟路,二来,人家是专业的,得显得比草台班子的强啊。没事,去跟团长吃个饭,带着他们回来就行了。这次的戏班还带有歌舞团的,每晚戏后都有几幕歌舞,估计戏班的人比较多。现在的人们都想看这些低俗的歌舞了,每到那时候人群就会兴奋得不得了,他们还恨不得村里请来艳衣舞团呢,挺闹心的。福伯说。

呵呵,那是,年轻人,不来看戏的,来看歌舞的。说实话,戏班,对于现在的人们来说,差不多遗忘了,不再有人像以前那般追捧了。李小坏说的是实话,如今电视,电影,光碟,什么都有,方便又快捷,哪里还有有人追捧乡村戏剧呢,社戏差不多被年轻人遗忘了,外出的人都很少回来了,场面不再火爆,那些曾经让人羡慕的戏班戏子,已经不再受捧,年轻人都追港台明星去了。

哎,这可是祖宗留下的文化遗产,就这样被旁落了。福伯叹了口气。

两人正聊着,有小孩子跑了过来说:福伯,你亲戚来了。

我亲戚?两人一时还摸不着头脑,福伯哪里还有什么亲戚?

嗯,还开着漂亮的小车呢,停在你家门口了,你媳妇就让我来找你了。小孩子说。

哦,应该是我妹子回来了。福伯想起了他妹子说要回来看看他的事情,走吧,小李,你去城里,我找几个人去把对联贴了。

好。说完,两人分头行事,李小坏到会计那里领了钱,准备回家换换衣服上县城去接戏班。

经过福伯的家,李小坏看到门口果然停着一辆银色的小轿车,李小坏还不懂车,还不知道是啥牌的车子,反正看起来相当的豪华惊艳,与破落的乡下景象格格不入,单是那锃亮的银色差点就能把乡下人的眼睛晃瞎了。

车子的旁边倚着两个女人,一个是三十多岁的少妇,穿着紧身的黑色连衣短裙,身材高挑而丰腴,半卷曲的头发染成赤红色,戴着一副黑色墨镜,两边的耳朵各挂着个金色的小车轮般的耳环,如脂般的脖子上戴着一条金光闪闪是的项链,皮肤白皙,气质高雅,一看就是个养尊处优的雍容贵妇,十足一个让男人口水直流的成熟女人;另一个女人大约二十岁左右,身姿婀娜亭亭玉立,容貌秀丽娇俏妩媚,尽显无限的青春活力,而脸蛋竟有八分与少妇相似,只是略显稚气些,一看就知道是母女俩。母女俩高昂着头,那姿势,似乎甚至看不起乡下的一切。

这令人惊艳的母女俩,让李小坏一阵惊叹。

这就是福伯的妹子跟她女儿吧?福伯跟人家的差异真不是一般的大啊,福伯一副快要入土的模样了,可妹子还如此水嫩,人和人果然是不能比的,一个生活在城里,一个生活在乡下,天差地别啊,怪不得人们要往城里跑。不过,也不必把头昂得这么高吧,还不是从这村里走出去的?李小坏看着母女俩趾高气扬的样子,心里有点不满。

小伙子,看到福伯吗?那少妇看到李小坏走过来,问了一句。

同时她也吃了一惊,她没有想到,她村里能有如此俊俏却又质朴的后生,甚至比城里的小伙子还要漂亮,觉得有点不可思议。

这么像他?难道是他的孩子?福伯妹子心里暗想。

他在村委会呢。李小坏答道,你是他妹妹吧?等等咯,他知道你回来了,很快回来的。

哦,那就好。福伯妹子说着手指对着李小坏勾了勾,示意他过去。

李小坏不知道她要说什么,不过,还是向着她们走了过去。

李觉是你什么人?福伯妹子一边疑问一边回想,终于想起了尘封在心里的一些事情,她看着越来越近的少年,甚至感到自己的心跳加速了,忙不迭的问。

原来福伯妹妹梅权年轻读书的时候就暗恋李觉,甚至可以说是迷恋得死去活来为他赴汤蹈火都在所不惜,并在那一年的社戏的时候看完戏散场后不顾一切的把初夜毫不犹豫的献给了李觉。而李觉本就是个风流情种,对女人的自动献身向来都是来者不拒的,但他并不怎么喜欢福伯妹妹,仅是逢场作戏而已,所以夺了福伯妹妹的初夜后,就以同村不能恋爱不能结婚为借口把福伯妹妹无情的抛弃了。福伯妹妹当时痛不欲生,甚至差点自杀了。后来经福伯的劝导才最终活了下来,并埋头努力读书,最终考上大学到城里了,并嫁了一个城里人,才有了如今养尊处优的满足生活。但她始终忘了李觉,结婚前还找过李觉歇斯底里的疯狂了一回才嫁人。

如果当初李觉答应了她,和他在一起,还真不知道两人会过的什么生活呢,看看李觉现在的处境,甚至打工都不知去向了,还会过得现在这么滋润吗?每每想到这里,福伯的妹妹都感到迷惘,对李觉她是既爱又恨,可从来没有后悔把初夜献给李觉,甚至多年以后,还能在梦中重现跟李觉缠绵的日子,那是她的初恋又是她的初夜,爱与性的完美结合,幸福与快感的无缝融合,是她以后不再体验过的。十多年了,很多事情已经淡忘,她也以为她已经忘记了那个负心的人了,但从刚才那一眼,她就知道,内心深处,她从来都没有忘记李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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