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章节错误,点此举报』第二百四十章:寻亲(三)
男人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虽然眼眶湿润了,但是却并没有流出眼泪来,可以看到,男人十二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王文超其实对男人自己的故事一点都不感兴趣,他只是想知道这两个人是怎么知道自己的身世的,来找自己又到底是为了什么事情,可是见到这个叫王光耀的男人说的这么情深意切,他也有些触动,不好去打断他的讲述。
“而女孩家里不同,女孩家的父亲是队里的队长,在队里非常有权威,所以她们家的生活条件要优越的多。男孩没有饿死全靠女孩偷偷从家里偷粮食出来救济,不然男孩早就饿死了。那年男孩二十二岁了,女孩二十岁,女孩要男孩去他们家去提亲,但是男孩什么都没有,身强力壮了,刚好够一个人吃饱饭,根本拿不出彩礼,而且男孩自己也知道,女孩的父亲绝对不会同意他们俩之间的婚事的,因为男孩家里太穷了。男孩不肯去,女孩便生气了,自己跑回家对她父亲说了这件事,后来,女孩一个月没有再出来,被他父亲给关在了屋里关了一个月。女孩出来了之后第一个就是找男孩,还是让男孩去提亲,虽然她父亲不同意,但是女孩相信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只要有诚意,她父亲迟早是会打动的。男孩相信了女孩的话,去他们家提亲,把家里仅够自己吃的粮食也拿去卖了买了几件拿不出手的彩礼,结果,被女孩的父亲给打了出来。之后男孩又去了两次,结果不是被打就是被狗咬。那年整个冬天,女孩都没有出门,再后来,在过年之前,听到了消息,女孩与隔壁村的村支书家的儿子定亲了,并且约定了来年结婚。男孩听到这个消息伤心欲绝,他知道女孩肯定是被关在了家里,他几次准备去爬他们家的窗户仕途去找女孩,结果都是被男孩父亲给打了一顿,最后一次,男孩再次去爬他们家窗户的时候,直接被男孩父亲给送到了派出所,在派出所里面关了半个月,罪名是入室盗窃,只不过没有得手。过年的时候,男孩终于见到了女孩。两人哭的稀里哗啦的,女孩说她爱的是男孩,她只想与男孩在一起,不想与隔壁村的那个人结婚,他要男孩带上户口本,她从家里偷出户口本来,两人偷偷地出去把结婚证给办了。想到这,两人非常兴奋,也就是这天,男孩与女孩偷吃了禁果,因为他们决定第二天去办结婚证,在彼此的心里,他们俩已经是夫妻了。去了区里找了相关的人才知道,那个时候办理结婚证是需要队上的干部写证明的,而管这个的就是女孩的父亲,更可气的是,管结婚证这个事情的那个干部与他爸是好朋友,认识女孩,而女孩不认识他,当女孩垂头丧气地回到家的时候直接被她父亲给关了起来,再也不准出门了。女孩没有办法,开始绝食,以此抗议。后来,女孩的父亲直接对女孩说,如果女孩再不与男孩断绝来往,他就在分地的时候把男孩手里原本两份肥地给换成是山上最差的两块旱土,也要把男孩从住的村小学里面给赶出去,因为男孩是孤儿,家里的放在早在那时候就被那些人给一把火给烧掉了。在那个年代土地对于农民来说就是生命,分到两块根本没办法耕种的旱地其实就是意味着死亡。女孩哭了三天三夜,最后找到了男孩,告诉男孩,她不喜欢他了,他要嫁给那个男人,她不想嫁给男孩,因为他们家太穷,她要是嫁过来连饭都吃不饱。两人大吵了一架,然后女孩就回家了。男孩伤心欲绝,接连几天都在女孩的家门外面喊着女孩,希望女孩能够出来,可是女孩每次都是一句话,让他滚。男孩彻底绝望了,没有了女孩他对这片地方已经完全没有了眷念,于是,几天之后,他把家里能够卖的所有东西都卖了,背着几件衣服便离开了那个让他伤心的地方。男孩走了之后不久,女孩发现自己怀孕了。她想告诉男孩这个消息,可是男孩已经不在了,没有任何联系的方式。女孩一直什么都没说,她不敢告诉自己的父亲,因为她想保住肚子里的孩子。一直等,她想尽千方百计不让家人看出来自己怀孕了,一直到了五个月了,结婚的前几天,她才告诉父母。结果,她差点被自己父亲给弄到池子里给淹死,要知道,在那个年代未婚先孕可是以前了不得的打死,比杀人犯更加遭人唾弃。但是那个时候已经不能把孩子给打掉了,那个时候的医疗水平无法做到,吃药打掉只会要了女孩的命。女孩父亲只有想了个办法把婚给退了。然后把女孩扫地出门,断绝一切关系。
女孩想到了死,但是她想把孩子给生下来,她希望孩子能够长大。于是,她住进了男孩之前住的那间房子里,也就是废弃的村小学里的一间教室,吃的用的喝的靠的都是被他父亲扫地出门时给她的一笔钱来勉强度日。在这段时间里,她受尽了风言风语,受尽了冷眼。在所有人眼里,她就是荡妇,就是个不守妇道的人,就是应该被侵猪笼的女人。女人独自忍受着,终于把孩子给生下来了,等到孩子半岁的时候,她把身上最后一点钱给孩子做了一套新衣服,在先天晚上她写了一封信,把信给封好口,来到她父母的家,小心地把他弟弟给叫了出来,把信给了他弟弟,告诉他,如果有一天,男孩回到这里来了,让他把信交给他。除了他之外,这封信不能交给任何人,包括他也不能看。随后她就离开了,第二天一大早她就抱着孩子出门了”王光耀慢慢地说着,说着眼泪再也忍不住地流了下来,连带着,旁边的王琳也跟着流起了眼泪。